江西贛州大余縣牢固樹立“安全至上、生態優先”的理念,堅決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政治責任,高度重視、高位推動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親自協調、親自調度小水電清查整改工作,分管縣領導到現場檢查、帶隊外出考察學習、到省市溝通對接;組成了由相關成員單位科級領導帶隊、技術人員構成的4個督查組,定期督促指導鄉鎮及電站業主進行整改。大余縣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在2020年9月底完成了銷號工作,成為全省55個“整縣驗收”之一。
一是講清政策、算清效益,解電站退出難。大余縣在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中注重與電站業主的充分溝通,講清、講明上級政策,算清、算明整改經濟成本和生態效益,在《大余縣小水電清理整改綜合評估報告》明確退出4座水電站退出的基礎上,對長期停運、整改不經濟的7座水電站由整改類調整為退出類,退出電站11座,占比13.75%;11座退出電站均與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簽訂了水電站退出確認書,對不符合流域環評規劃和未通過下閘蓄水及竣工驗收的楊村電站堅決解網空庫運行;同時,非常注重退出類水電站的安全運行,先后拆除退出類水電站大壩6座,對于大壩仍有灌溉、供水等任務的5座大壩全部落實了管護主體,并進行了大壩安全評估。
二是科學定量、合理改造,解生態流量保證難。為了科學核定水電站生態流量數值,合理確定生態泄放設施改造技術方案,縣水利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編制了全縣84座電站生態泄放值及設施改造技術方案,建立了生態泄放設施整改臺賬,每座電站懸掛了生態流量泄放公示牌;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要求,及時下發了《關于限期完成生態流量安裝改造及安裝在線監測設備的通知》,明確了生態流量在線監測硬件設備采購要求,并委托小水電站協會牽頭組織統一采購,既降低采購成本,也利于今后運行維護,全縣76座整改類水電站全部安裝了生態流量在線監測并接入了省平臺。
三是尊重歷史、分類處置,解手續完善難。小水電審批缺項多數是因電站建設在前、審批政策出臺在后,我縣在清理整改工作中,始終堅持依法依規、不偏不倚,多次到省市相關審批部門溝通,確定按照“尊重歷史、實事求事、分類分時處置”的原則,先后聘請第三方機構編制了《流域綜合規劃》、《流域規劃環評》、《小水電站清理整改工作綜合評估報告》,制定了《小水電站清理整改工作“一站一策”工作方案》,對于位于生態紅線的44座電站,聘請第三機構對大壩、廠房及位置進行了測量,結合測量成果由相關部門對電站林地、土地等進行說明確認,并將生態紅線內水電站調出生態紅線范圍,并逐級上報上級部門批準,先后完善了13個立項手續,37個林地手續,67個用地手續,69個環評手續,大余縣率先在贛州市完成了手續辦理,并在全市推廣“大余經驗”。
四是強化監管、落實責任,解運行安全保障難。強化對小水電站的安全監管,縣政府辦印發了《關于調整2020年大余縣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 “雙主體責任人”的通知》,我縣在全市率先實行了無論是裝機大小,全部落實電站安全主體責任、屬地責任、行業監管責任、技術責任、巡查責任等五類人員的責任;為吸取寧都縣長羅水電站決壩事件教訓,縣水利部門會同鄉鎮多次對我縣11個鄉鎮88座農村水電站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逐一登記造冊建檔,實行一站一檔。分管縣長還親自帶領技術人員到水電站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先后檢查47座水電站,下發整改通知單37個,并邀請贛州市水利設計院專家組織開展了一次水電站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培訓。持續推進水電站安全生產達標建設,組織全縣76座整改類電站全部進行了大壩安全鑒定或者安全評估,查明和消除工程安全隱患,對庫容10萬方以上和壩高15米以上14座水電站全部實行防汛達標建設,全面落實防汛“五個責任”、安全生產“兩個責任”,建立大壩監測系統、預警系統和水雨情自動監測系統。